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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关于2007年度审验<退(离)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支取资格审验证>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尚劳社发[2007]23号)
sldbz.gov.cn  发布:2008-8-11 11:07:30  来自:尚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浏览:
尚劳社发[2007]23号
 
关于2007年度审验《退(离)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支取资格审验证》有关问题的通知
 
各养老保险参保单位人事(劳资)股:
  为了贯切实施《尚志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关于实行退(离)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支取资格审验制度的通知》(尚劳社发[2007]5号)文件的精神,做好2007年度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原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退(离)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支取资格审验工作,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
  一、资格审验范围
  凡2007年11月30日前进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并取得《退(离)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支取资格审验证》的退(离)休人员为本次资格审验的对象。
  二、资格审验时间
  2007年11月19日至11月30日
  三、资格审验材料
  (一)《退(离)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支取资格审验证》
  (二)退(离)休人员的《居民户口薄》原件(不包括旧户口簿)和身份证原件或近期生存证明原件。
  (三)异地安置或赞助的退(离)休人员需由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生存证明。
  四、其它具体要求
  (一)资格审验工作由各参保单位人事(劳资)干部负责到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统一办理。
  (二)逾期不到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审验,又不能及时说明情况的,停发其养老金,资格审验证视为自行作废,责任由参保单位自负在停拨养老金期间,退(离)休人员向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提供必要的生存证明,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将重新确认养老保险关系,并从确认之日次月起恢复养老金拨付,停拨期间的养老金由参保单位补发。
  五、资格审验地点
  尚志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统筹股
  联系电话:53348637
 
 
尚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
二00七年十一月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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