尚劳社发[2007]23号
关于2007年度审验《退(离)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支取资格审验证》有关问题的通知
各养老保险参保单位人事(劳资)股:
为了贯切实施《尚志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关于实行退(离)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支取资格审验制度的通知》(尚劳社发[2007]5号)文件的精神,做好2007年度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原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退(离)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支取资格审验工作,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
一、资格审验范围
凡2007年11月30日前进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并取得《退(离)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支取资格审验证》的退(离)休人员为本次资格审验的对象。
二、资格审验时间
2007年11月19日至11月30日
三、资格审验材料
(一)《退(离)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支取资格审验证》
(二)退(离)休人员的《居民户口薄》原件(不包括旧户口簿)和身份证原件或近期生存证明原件。
(三)异地安置或赞助的退(离)休人员需由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生存证明。
四、其它具体要求
(一)资格审验工作由各参保单位人事(劳资)干部负责到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统一办理。
(二)逾期不到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审验,又不能及时说明情况的,停发其养老金,资格审验证视为自行作废,责任由参保单位自负在停拨养老金期间,退(离)休人员向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提供必要的生存证明,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将重新确认养老保险关系,并从确认之日次月起恢复养老金拨付,停拨期间的养老金由参保单位补发。
五、资格审验地点
尚志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统筹股
联系电话:53348637
尚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
二00七年十一月五日 |